第497章 法律_原始人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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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7章 法律

  皮族女巫又羞又愧,紧紧的握住权杖脸颊发烧的说:“这是我的错误,我们愿意接受惩罚,偷窃财货和刺瓜的人都找到,任凭巫王陛下和大巫处置!”

  “嗯,这件事虽然出在皮族,但实则其他部落也都有一些这样不好的习惯,相对于偷窃来说,去年拱火族和羽公族打架性质更加恶劣!”

  徐晨不想因为这件小事让皮族第一次参加聚会就太过难看,同时也知道偷窃相对于群殴骚乱来说,完全是两个层次的错误。

  偷窃简单可以归结为人性,这是所有动物的习惯本能,就是想不劳而获,在没有道德强力约束之前,偷窃甚至都不会被谴责,而且危害性相对比较低,后果并不严重。

  但像去年拱火族和羽公族几百人打群架的骚乱引起的危害,可比眼前这件事大多了。

  如若不是徐晨脸大,能够凭借自己和大巫的威信强行压制下去,要是放在别的部落这种大型集会上,最终可能酿成两个族群十数个部落之间的大混战,最终造成巨大的伤亡。

  所以,在处理这件事的时候,徐晨还要重点敲打一下羽公族和拱火族,因为这两个部落加入巴盟最早,发展最快,实力也最强,只有巴族镇得住他们。

  一旦出了巴族这个山谷,只怕谁也不服谁。

  因此一听徐晨搬出去年的事情,本来还略有些幸灾乐祸的羽公族大巫和义正言辞的拱火族老巫婆也瞬间满脸羞愧的不吱声了。

  “惩罚偷窃者只是很简单的事,今天我召集诸位议事的主要目的,是要怎么预防和处理以后发生这种事情,诸位应该都听说了,从今年开始,我和大巫决定将秋天的巫祝大会搬到拱火族去开办,因为那里部族聚集,人口更多,地方宽阔,交通也更加便利,但这种事若是在拱火族聚会的时候发生,要是没有大巫,没有我,没有一个可以公正严格处理的方法,那么最终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徐晨说到这里转头看着羽公族大巫:“这次你们做的不错,虽然心中有所怀疑,但没有去找皮族打闹,值得奖励,但若是巫和族长首领都不在的情况下,羽公族能不能忍住呢?”

  羽公族大巫脸色有些呆滞,她不知道徐晨已经知道这件事,因此迟疑半晌才结结巴巴的说:“不能嘎,前天发现丢失就有看管货物的族人要去寻找,但被我拦住了,我和族长不在的话,肯定打架!”

  徐晨点头,脸色严肃认真的说:“所以,聚会这么多部落,我们不能时时刻刻看管所有的人,我们必须找到一个方法,用以警示和处理这种事,哪怕巫和族长不在,各部落也要有控制冲突发生的机制,比如让维持秩序或者巡逻的猎人队伍抓捕处置偷窃者或者闹事者,而且一旦发生造成后果,也要有一个统一的处理方法,对这些人进行裁决和审判,最终形成一种威慑,让偷窃者和闹事者明白自己将会面临的惩罚和后果。”

  徐晨这样一说,一群巫顿时都双眼放光,似乎明白了什么,但却又迷迷湖湖抓不到重点,主要是徐晨这里面用到了好几个新的词语,比如警示、机制、裁决、审判等,没有人能够完全听懂。

  “巫王陛下,裁决和审判是什么?”小女巫妹妹满脸虚心学习的表情。

  “裁决就是按照我们制定的方法讨论过错,审判就是依照这些过错给予惩罚。”

  “好嘎!”

  虽然还有人脸色迷湖,但也有人完全听明白了,特别是拱火族老巫婆和乌族小女巫,两人学习的时间最长,对徐晨也最为了解,基本上都明白了这些新词语的意思。

  为了让所有人都能够更加清晰的理解这些话的意思,徐晨拿出昨天自己草拟出来的一些简单法令,让小女巫朗诵,自己针对这些法令逐一进行解释。

  这应该算是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真正的法律。

  但鉴于原始人的野蛮习性和各部落不同的治理情况,徐晨也没有完全彷照后世自己熟悉的法律规章做出太过仔细的论述,只是对一些行为做出了约束以及惩罚的标准,而且惩罚也制定的比较简单粗暴,那就是揍,狠狠的揍。

  裁量权归于属各部落大巫或者族长首领,执行则由各部落军官负责,而且是专人负责,由一位固定军官执掌刑法,另外还根据部落人数多少,成立由三到十人规模的执行团队,被命名为刑捕。

  为了让裁量和执行更加清晰,徐晨还针对各种不同的犯罪行为给予了比较明确的定义。

  偷窃罪分轻重两级。

  并不算太严重的轻罪,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二棍以上的杖击,而裁量审判的标准就是以偷窃财物的价值折算成铜钱予以责罚。

  偷窃价值低于一文,杖二。

  偷窃价值达到一文,杖四。

  以此类推,每增加一文桉值增加两棍,最高惩罚标准是杖二十,但若是偷窃价值大于十文则为重罪,除开杖击之外,追加一个月到一年不等的劳动改造,并且剥夺交配和食物分配权。

  抢夺罪,比偷窃罪严重,同样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杖击和劳动改造,最低就是十杖和一个月劳动改造,若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人员伤亡,则还会追加更加严格的处罚,比如一到三年的劳动改造等等。

  故意伤人罪,属于重罪,根据伤害程度,给予至少二十杖击和三个月到五年的劳动改造,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最高惩罚可以终生劳动改造甚至驱逐出族。

  另外针对各部落混乱的男女关系,徐晨虽然并不想管,但最终还是列出了关于强奸罪的定义和惩罚措施。

  违背女人意愿的强迫交配,将会被杖击或者劳动改造。

  而若是对未成年少女或者幼女下手,者会被判杖一百甚至驱逐出族。

  因为原始野蛮,所以这些法令也制定的并不复杂,主要针对的就是当前比较常见的一些情形,其他乱七八糟的原始人听不懂也没有必要,反正有了这些基础的裁量和审判标准,基本上也就能让各部落有了一个统一的执行标准。

  另外针对不同部落之间的冲突和犯罪行为,则裁量权由所在地大巫负责,重罪必须严格记录裁决和执行过程,并且呈报巴族大巫审核,若是部落之间对于裁决和执行有严重分歧和异议的,也可以上诉到巴族,由大巫决断。

  所有重罪审判,凡是劳动改造一年以上的惩罚,则必须由蓝衣大巫以上的人员处理,并且呈报巴族大巫和巫王陛下审核。

  面对徐晨制定的这些详细的法令和惩罚措施,一群大巫都听的非常认真也非常诧异。

  这些事情在各部落可以说层出不穷,偷窃还好说,大家都是苦哈哈穷的吃土,也就这两年才稍微吃穿像样一点儿,而且也没啥私人物品,因此也没啥好偷的,一般偷窃发生在两个不同部落之间,以前基本上就是偷食物。

  就像这次皮族人偷巴族菜园的刺瓜,纯粹是野习惯了,见猎心喜,手痒偷偷就摘下来吃了。

  而在野外,这些根本不叫偷。

  因为刺瓜本来都是野生的,只有这两三年才从巴族开始流行有种菜这种概念。

  因此说到底,这些皮族人最多也就挨几棍子而已。

  但重罪就不一样了,几乎都追加了劳动改在,至少一个月,最多一辈子,甚至还可能被驱逐出族。

  徐晨没有制定死刑,因为这不符合这个时代的文明特征。

  人权在这个时代并没有太大意义,因为大家都活不久。

  另外一般造成重大伤亡的武力冲突也说不上谁对谁错,因为大家都是野人,都很野蛮,打起来也没脑子,就是往死里莽,干就完了。

  干赢了就会欢呼雀跃,输了不是被杀了吃肉就是被弃尸荒野喂了野兽。

  因此无论输赢再去惩罚杀人也并不一定就能服众,何况眼下本来就人口奇缺,杀人只会损失巴盟整体实力,得不偿失,用来劳动改造修路挖矿更加符合现实。

  而其实对于原始人来说,驱逐出族远比杀死带来的恐惧更大。

  原始人根本就不怕死,或者说他们对死非常麻木,就和野兽受伤死亡一样,这都是他们正常生活的一部分,因为他们从出生开始都在和死亡作斗争。

  但驱逐出族,彻底被族群抛弃,才是最恐怖和害怕的事,没有人能够独自在野外存活下去,一旦离开族群,就是莽莽原始荒原,毒蛇勐兽遍地,简直寸步难行。

  就像当初季族愿意留下拱火盆地这边一个独自流浪几天的猎人一样,一个人在野外生存七八天,那不仅仅是能力的问题,还是神灵保佑的问题,完全是不可思议的存在。

  原始人类不断发展的唯一方式,就是以族群存在,互相帮助互相照顾,才得以慢慢繁衍壮大,因此族群才是他们心中唯一的依靠,脱离族群比死更让他们恐惧。

  这部法律条文不多,就是简单设定了裁量标准,审判团队和执行团队,由此构建起来一个基本的刑法体系。

  这些条文徐晨也是经过深思熟虑并且昨晚和小女巫商量过后制定出来的。

  不过今天召集众巫议事,还需要所有的巫一起讨论,看看哪些他们可以理解和接受,不能理解接受的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

  因此小女巫读完,徐晨也一条一条解释完毕之后,便让一群巫商量讨论,不过所有人都没有提出异议,表示会尊重巫王陛下和大巫的决定。

  看见所有人都同意,徐晨也便一锤定音将这些法令固定下来,表示会尽快让人把这些内容都誊抄之后让每个巫带回自己的部落,并且负责召集所属部落族长首领宣传到位,以后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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